1)应该争取最多工人的利益还是争取核心工人的利益?
调查中 60 - 70% 的司机希望做合同工而不是员工,这样他们工作时间灵活。但打车平台上绝大多数订单都是剩下那 30% 司机跑的,这些司机基本算全职开 Uber,他们希望成为员工,获得保障。
两群司机的利益不同,我们怎么权衡?
2)司机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希望打车平台把司机算做员工的原因之一是司机的实际工资可能不到最低工资标准。
播客采访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一方学者在批评另一方的计算方法。Uber 请的学者觉得买车钱不能全算司机的开销,因为在美国很多地方这些司机为自己的生活本来就会买车。学者还觉得不能加上买医保的费用。
另一方学者则认为,Uber 那边的人不应该把波动巨大的小费算做司机收入,因为传统最低工资的算法也不包括消费。学者还认为买车钱应该算作司机开支,因为 Uber 早期和很多第三方公司合作,借钱让司机买车,哄他们说将来他们能把车钱赚回来。
计算方法上还有很多细枝末节争执,例如司机回家的那段路该不该算做工作... 可能 Uber、Lyft 方算出的数字和最低工资很接近吧,所以小幅改动计算方法也会导致结论不同。
未来发展:纽约和西雅图都在做政策实验,政府也会拿到打车平台的数据,未来我们应该会看到更细致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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