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作为官方正式书面用语是在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使用出现的。在此之前,“残疾人”往往被称为“残废人”。

因此我国在1981年为响应联合国发起的“国际残疾人年(International Year for Disabled Persons)”发行的邮票上仍然使用的是“国际残废人年”。 #无用但有趣的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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